华丰银行脱胎于农村信用社,在长期的发展中得到了三农的支持,与崂山区、李沧区的农村客户结下了深厚的关系。饮水思源,支持新时期“三农”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取得快速发展,是华丰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。近10年来,华丰银行累计发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、农村工商贷款以及各类农户贷款150亿元,培育了养殖、种植、加工和运输等大户1000家,很多已成为当地的利税大户。
华丰银行针对农村客户特别提供农户贷款业务: 向辖区内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,其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、运销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及与农民生活消费相关的资金需求。对于农户贷款华丰银行在信用评定的基础上核定客户贷款额度,实行“一次核定,随用随贷、余款控制、周转使用”的办法,以满足农村生产经营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特点。